大學部
修課注意事項:
1、請依入學之學年度下載課程手冊參考,並依規定修課。
2、演習課不受學年課或上擋下之修課規定。
3、95學年度以前(含)入學的學生修習演習課時,與微積分、線性代數、高等微積分、代數學等科目,當學期同時修讀時,該演習課承認為選修學分。
4、演習課不列入輔系、雙主修選修課程。
5、本系學生及修讀本系的輔系、雙主修學生,必修課程必須在本系開課的班級修課。
6、必修課程應在本系開設暑修班級補修。如本系暑假未開設必修課程,而應屆畢業生或延畢生因畢業學分所需,應先於本系修習該科目至少1次(含)以上,且該科成績最高分為50分(含)以上,方得在暑假申請至校外數學相關學系修讀同課名同學期的必修課程,且該課程之學分數和上課時數必須大於或等於本系之學分數和上課時數。
申請暑修、校外暑修的學生,須依雙方學校所訂期限及規定申請,逾期或未提出申請者,皆不予承認所修學分。
7、本系承認學生至外系或外校選修學分(不含通識、教育學程及大四體育的學分),學分數請依所屬年度的課程手冊規定。
9、輔系、雙主修學生,選修課程可以至校外選修,且校外選修課不得超過總學分數的三分之一。輔系以6學分為限,雙主修以12學分為限。
10、應用物理暨化學系、地球環境暨生物資源學系、資訊科學系學生修讀本系輔系、雙主修,其已修讀於本系開課之數學相關課程:
(1)輔系或雙主修之必修課程若已列為原屬學系之畢業學分,同意其免修,但須修讀本系其他輔系或雙主修課程以補足學分數。
(2)輔系或雙主修之必修課程若未列為原屬學系之畢業學分,同意其扺免該學分。
11、大四同學應先行就自己的修課狀況加以檢查(本校目前為使用系統審核畢業資格),核對自己的畢業學分是否已大致修完並規劃選課事宜,為自己的求學生涯負責;如有學分問題,可向老師或系辦詢問,本系將盡力解答。
12、修課規定、學分承認、抵免等事宜,須經由系務會議決議,為避免影響各位同學的權益,如有疑問,請盡早提出詢問。
13、敬請各位同學須隨時留意系辦的通知與公告事項,並依所屬年度的課程手冊規定修課;若有疑問或課程異動,可親向老師或系辦詢問。